8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西城区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监察对象为27家用能单位、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3家节能服务机构,重点监察内容分别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以上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及全年电力能源消耗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数据中心;2023、2024年通过节能审查并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5年按规定应当开展节能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在西城区完成的节能报告真实性。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西城区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西城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京发改〔2025〕428号)要求,结合本区节能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西城区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对象
27家用能单位、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3家节能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重点监察内容
对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报告真实性情况开展2025年节能监察。
(一)用能单位节能综合监察
监察对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以上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及全年电力能源消耗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数据中心。
1.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
监察内容: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是否真实。
2.能源利用效率达标情况。
监察内容:能源利用效率是否低于限额标准。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
监察内容: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4.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
监察内容: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5.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
监察内容:是否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监察
监察对象:2023、2024年通过节能审查并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5年按规定应当开展节能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监察内容:是否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并通过节能审查;是否存在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行为;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组织开展节能验收并上传验收报告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节能审查验收和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验收的行为等。
(三)节能服务机构监察
监察对象:2024年以来开展节能报告编制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节能服务机构。
监察内容:节能服务机构在西城区完成的节能报告真实性。
三、工作要求
(一)被监察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节能监察,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不得隐瞒、修改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二)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节能监察的,根据《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三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对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用能单位,提出节能建议。对违法用能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差别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附件:1.2025年西城区用能单位监察名单
2.2025年西城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察名单
3.2025年西城区节能服务机构监察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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