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
其中相关规划如下: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如下:
滨海新区已建成并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座,规划期末对2座设施进行扩建,规划期末设施总处理能力达到4000(t/d)。其中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能力扩建至2500(t/d),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能力扩建至1500(t/d),满足规划预测处理需求。
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如下:
截至2020年,滨海新区尚无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期末新增2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厨余垃圾可由津南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800(t/d),满足规划预测处理需求。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如下:
目前滨海新区尚无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根据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分布情况,除“滨城”核心区以外,各开发区、街镇均按规范要求设立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以移动处理设施就地处理和临时消纳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缓解滨海新区建筑垃圾处理压力。利用社会现有民营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消纳社区直送或临时消纳场堆存的建筑垃圾,以保障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顺利推进。规划期末总处理能力80万(t/y),满足规划预测处理需求。
园林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如下:
滨海新区目前尚无集中建设园林垃圾处理设施,公园绿化与道路绿化园林垃圾可收集至公园就地处理点与流动服务站。大型园林垃圾处理设施可根据各开发区及街镇需求进行规划,规划用地按2000-5000(㎡/座)进行预留。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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