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福州市2026年省级、市级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加快推进全市工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与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资金分为省级与市级两类,支持方向涵盖节能改造、通用设备更新提标、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其中,省级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可获每吨500元补助,单企业年度最高补助800万元;市级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量150吨标准煤即可申报,最高补助500万元。
申报主体需为福州市内独立法人企业,近 36 个月无安全、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省级资金申报截止至 2026年4月20日,市级资金截止至2026年5月9日,企业需通过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并按属地提交纸质材料。
通知明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市级专项资金,单家企业限报 1 个市级项目,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现场核查,确保资金精准高效惠及企业。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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