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招标公告。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项目规模为建设1×660MW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到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设备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备用发电机-柴油发电机(CHDTDZ049/17-SB-0402):1台660MW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柴油机、发电机及其燃油系统、冷却系统、启动系统、排气系统,润滑系统、励磁调节系统、电气保护测量控制信号系统等)设备采购。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经营状态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不得在评标期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不得与这些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业绩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应至少具有2台国内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额定功率1200kW级及以上)的供货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须提供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技术要求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以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质量验收证明、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投运证明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国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24 15:30到2026-03-03 23:00。
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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