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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丨当庭审遭遇AI“搅局”

日期:2026-03-08 来源:解放日报 浏览:246次 19

解放日报记者 杨书源 实习生 程艺丹

AI生成的诉讼指导意见,被张简(化名)工整地打印在纸上;AI告知的专业术语“表见代理”“债务继承”从她口中一一蹦出,生硬紧张。

可庭前沟通不到5分钟,“局面失控了”。法官直截了当指出:“你告错了对象。”张简瞬间没了主张,因为“这和AI告诉我的简直是背道而驰”。

文旅从业者张简是AI的熟练使用者,日常习惯用AI处理检索、文稿工作。她一直认为,只要唤醒手机里任何一款人工智能,给它一个“身份”,它就能“不掺杂任何个人利益”、毫无保留地为她效力。

直到去年4月,她常去的美容院“跑路”,5000余元充值款追讨无门。请律师不划算,她便在常用AI里新开一个窗口,设定身份为“维权律师”,并下达第一份指令:“我是受害消费者,账户还有5000多元余额,请你帮我分析胜诉率、代写起诉状。”

这不是孤例。越来越多法律从业者发现:AI正以迅猛而又隐蔽的方式,冲击传统庭审规则与司法信任体系。

完美“虚拟代理人”?

张简至今还记得,抉择是否要起诉时,AI弹出的指引清晰果断:“本案胜诉率较高,建议线上立案并勾选小额诉讼程序提速。”

这套话术像资深律师的建议,瞬间击中了她——AI不收费且随叫随到,在她眼中,是最完美的“虚拟代理人”。AI还能自动生成证据清单、起诉状等全套材料,逻辑自洽、专业,看似无懈可击。

一切顺利得让人有些不安,张简曾试图寻找AI这个“完美诉讼方案”是否存在漏洞。

她向系统输入各种对自己不利的假设:如果现在承接消费账户的门店,强调之前的充值费用是给已注销的门店,他们并未承接金钱,是否合理?如果法院发布开庭公告后,对方还是没出庭,是否默认对方败诉?如果第一被告品牌方胜诉,但第二被告门店败诉,又该怎么处理?

AI再次向她发出激励信号:“即使找不到门店出庭的人,只要品牌方作为连带责任人存在且能找到,您就可以申请对其强制执行……您站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义一方,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

正反馈打消了她的顾虑,于是她按照AI的指引整理好材料,将起诉书递至所在区人民法院……

但现实中的进展没有AI所说的那样顺利。第一记当头棒喝,就是庭审当天,被告美容院方并未出席,仅向法院提交了答辩书。张简设想的一场双方对峙的博弈,成了她“单方面说服法官”的考验。

她起诉的要求,是让品牌方或现在转接倒闭门店业务的加盟店退回美容卡内余额。她在多个AI平台交叉印证后,得到高度一致的结论:品牌方构成表见代理,需承担连带责任;承接门店与原门店存在债务继承,应继续履约。

但在庭前沟通会上,法官打断了她的陈述:“你告错了对象。原门店已注销,应起诉其法人或投资人;品牌方与原门店的债务独立协议合法有效,承接门店无明确债务继承迹象,你无法举证,难以追责。”

张简急忙强调AI的结论,法官明确回应:法律保护消费者,但需主体准确、证据充分。AI建议她将品牌方列为第一被告、承接门店列为第二被告、原门店列为第三被告,这一策略在法官眼中,是典型的诉讼主体错位。

法官给出两条路径:要么撤诉,由法院协调品牌方恢复其会员权益;要么撤诉补齐证据后,聘请律师重新起诉,并特意提醒:“律师费和你要追回的金额差不多。”

张简止步于庭审当天,但也有许多单凭AI做法律咨询的自辩当事人,闯入了庭审的“决赛圈”。

去年12月初,北京律师韦金凤代理一起离婚房产赠与案时,第一次感受到“AI对手”的冲击。该案中,夫妻离婚约定男方为未成年子女购房,男方未履约,女方起诉强制执行。开庭前,韦金凤得知被告未聘律师,预判其有些“放弃抗辩”的意思。可庭审中,被告却熟练抛出“赠与可撤销”“穷困抗辩权”等术语,让她感到震撼。

很快,韦金凤发现破绽:被告只会堆砌术语,无法提交负债证明、流水等支撑证据,论述如同玩文字游戏。当她提出“道义性赠与”不可随意撤销时,被告竟误以为是道德绑架,当场拍桌争执说:“我对孩子好得很!别跟我玩这套。”

韦金凤彻底安心:AI能教人话术,却教不会人理解庭审焦点与证据逻辑。这场对峙,还是她牢牢掌握主动权。

但并非所有AI辅助的诉讼,都会如此狼狈。

当事人王廷在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全程依靠AI自我代理,最终胜诉追回对方违约的欠款。在他看来,案情简单、证据完整,“赢面就占了一半”,而且律师费一般按照房产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计算,花这些钱即使打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要到钱款,“等于损失扩大了”。

计算机专业出身的王廷,对AI保持理性克制,仅将其当作加强版搜索引擎。他向AI提问两三百次,耗时两周,利用AI检索法条、预判抗辩、草拟文书,所有输出均手动二次核验。在这样目标明晰的指令下,AI不仅给出亮眼策略,还缓解了他等待庭审的焦虑,甚至精准预判对方律师会以“房价下跌不可预见”抗辩,帮他提前备好话术。庭审中,王廷从容应对,最终胜诉。

引用法条出现“幻觉”

撤诉当天,张简向AI倾诉庭审挫败,AI不再激进鼓励,转而模糊回应:“法官建议属风险提示,宜冷静寻求专业帮助。”

当她输入“我已撤诉”,AI立刻转向支持她放弃。这一刻,张简意识到:AI没有独立立场,大多数建议是对用户情绪与输入的迎合;它能构建完美纸面逻辑,却不懂现实诉讼的风险与平衡。

更致命的是,AI引用法条常出现“幻觉”。该案中,AI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品牌方需对未履行的服务承担退款责任”,可现行该条款内容与AI所述完全不符。

当事人渴望用AI在更短时间内提起诉讼,而法院却因为这些AI痕迹在核实文书时耗费海量精力——这形成了关于司法效率的一个悖论。

“4项材料中,有2项当事人明确在信封上写道,是基于某AI软件搜索结果所得。”法官陈樱说起这份上诉材料,内心有些复杂。

2025年10月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劳动争议审判团队负责人陈樱收到一份上诉材料。65岁的当事人随上诉状附了几份材料,其中不少内容的来源均标明是AI。

陈樱查看上诉材料,发现这是一起重复诉讼案件。相关争议已经历一审、二审以及申诉,老人的诉求均没有得到支持。于是,老人再次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后,老人在AI的辅助下,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陈樱安排了一次线下接待。现场,老人多次以“根据AI所述”开篇,宣读AI拟定的上诉理由,态度坚定。陈樱发现一个不易察觉的“漏洞”:AI给出比较具体的分析,但老人只截取了其中有利于其自身诉求的部分,而未采纳大部分与其诉求不符的分析。

而在更多案件中,破绽往往是在过于“完美”的诉讼材料中被发现的。

上海二中院法官助理陈紫东发现,AI生成文书特征明显:语言过度规整、逻辑过于顺滑、法条与案情“完美匹配”,显得不自然。

2025年11月,上海二中院收到一起经济补偿金纠纷案当事人的上诉材料。“这份上诉材料看似论述准确,其中提到的法条也都和当事人的诉求完美对应。”但这种“对号入座”的巧合,引起承办法官的警觉。

陈紫东根据法官的要求进行核实,发现上诉材料中援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不存在——劳动部在1994年印发过相关通知,法条的出处被“偷梁换柱”了。此外,这份上诉状中援引的其他法条也与实际法律规定不符。

另一次被识破的AI造假,来源于一位代理律师在上诉状中引用的一个过于“顺口”的案号。

“当事人在上诉状中提到上海市××人民法院(2023)沪××民终1234号,这个案例的情况与本案当事人所主张的非常相似。”但经过核实,陈紫东发现这一案号对应的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和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情节毫无关联。后续,这位律师可能也自觉不妥,重新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代理词。

“那些明确告知法院使用AI辅助生成诉讼材料的当事人,往往是对AI认知不完善,而非出于主观故意。而那些对AI有一定认知的当事人,往往不会告知法官自己提交的文书中引用了AI内容。”陈樱总结道。

她更担忧另一种情况未来会抬头:大量无资质的线上法律咨询机构低价接单,利用AI生成高度迎合当事人诉求的文书,刻意夸大胜诉概率、模糊法律关系。当事人拿到文书后预期过高,一旦判决不符,便极易质疑裁判不公,引发重复起诉等问题。

因为AI虚构材料而导致的证据梳理难度加大、审核时间加倍,代理律师也无法豁免。

上海律师陈云龙遭遇过一场让他印象深刻的“高手对局”。他代理一系列互联网合同纠纷时,对方律师利用AI重组海量碎片化合作记录,刻意截取支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片段,构建看似完整的证据链。

“本案中AI的表现我可以打到80分以上。”陈云龙倍感压力。他知道,这么复杂的“AI搅局”,需要投入海量精力去戳破证据链中的伪装。

他尝试抓住AI诉讼策略的缺陷:AI倾向于抓取与指令直接相关的片段,忽视证据的整体性;对于可能同时支持多种合作性质的证据,AI无法作出权衡,只提取支持“劳动关系”的单一关键词。

最终他通过最大程度呈现完整证据,回到双方合作事实的认定,还原了整个争议事实,打赢了案子。

这场漫长的“拉锯战”,涉及的关联案件,开了四次庭、持续了将近一年。

用更缓慢的司法进程确保案件事实不受AI系统造假干扰,这几乎是所有司法人员共同的无奈选择。

信任正被AI侵蚀

“可惜我的脑子里不能装好几个AI,法官否定我的观点时,我能输出一串反对他的理由。”时隔三个多月,张简依旧对AI保有一份难以言说的信任。

张简隐约觉得,她维权失败和承办案件法官的倾向性判断有关:他可以倾向于用AI描述的法条,主张品牌方的责任,也可以倾向于认可门店和品牌之间的协议,两者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但他选择了后者。

她笑称自己输给了“人间规则”。相比司法者,张简还是把信任票投给AI。

当事人因为AI的法律解释不再信任法官的判决,这并非个案——在一次长达1个多小时的庭审后电话答疑中,陈樱感觉当事人很有可能正在一边搜索AI内容,一边“对抗”她的解释。“或许我们未来不是在和当事人释法说理,而是在和AI辩论。”

在她看来,AI生成的内容,与提问者提供的案情信息、提问方式有很大关联;当事人往往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提问,提供的信息不全面甚至有偏向性,因此AI给出的答案往往偏向提问方。

“更有甚者,当事人拿着虚构的AI案例质疑我为何这么判。”上海二中院民庭法官沈永妍说,这种情形下,释法工作从聚焦案件本身,转变成向当事人证明AI生成的案例是不存在的、错误的。

律师曲凌刚分析这些存在AI造假的案件时也发现,AI在法庭上的露头,打破了一种既定的信任:“原本在大多数案件中,证据的真伪并非争论焦点。但现在,我搜集的一些案例中,即使一方并未表明使用AI,另一方也会质疑其证据由AI伪造。”

这种怀疑,也蔓延到本应目标一致的辩护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比如年轻律师李皖就总是担心客户会隐瞒她使用AI生成的假证据,被客户“背刺”。“AI能造一些假图片,现在当事人提供图片时,我会核实拍摄这张照片的手机。”李皖描述着这种“微妙的变化”。

韦金凤也常遇到携带AI材料咨询的当事人:他们先让AI生成思路与证据清单,再找律师“核验”,本质是把律师当作AI的校对工具。不久前,一位当事人发来AI整理的二三十项证据清单,逻辑规整却脱离法律实务,韦金凤提出付费咨询,对方便不再联系。

从业15年的郑州知识产权诉讼领域律师郭航,遭遇了更直接的专业价值冲击。2025年春节后,她接到一起标的数百万元的侵权案,当事人想花200元让她修改AI生成的答辩状。但她发现,这份文书一味迎合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甚至编造与公司法相悖的依据。郭航给出专业思路,当事人却试图以超低价委托,被拒后自行依照AI的建议出庭,因不懂举证与法律适用,最终败诉。

AI易让人盲目自信

美容院维权尚未落幕,张简借助AI发起的另一起医疗维权,同样失利。

去年6月,张简的法国籍丈夫马修(化名)忽然半边手臂动不了去医院就医。医生在脑CT报告无异常的情况下,以“疑似脑梗”的诊断安排他住院,并进行了数日相关药物治疗。直到入院第6天,马修的核磁共振报告才表明他并无脑梗迹象,而是神经压迫症状。

张简在激愤时求助AI,AI立即判断“医院存在诊疗僵化、用药不当问题”。循着AI的指引,张简推进维权,再次陷入困境:医患办、调解中心均以医院“按正常流程操作”为由拒绝认可她的诉求。

这次,张简意识到AI的局限性。她换了一个AI聊天窗口,以“医疗鉴定专家”角色再次询问。果然,AI推翻此前答案:此次诊疗问题属于流程瑕疵,未造成重大事故,医疗鉴定成功率低,且鉴定费用高。

张简开始降低维权诉求。最后这场维权以医院支付1000元赔偿收场。

张简概括自己的两次AI维权,本质上是一场“普通人试图用技术跨越专业鸿沟”的失败尝试——AI能提供情绪价值,让普通人在维权路上获得“你是对的”的心理支撑,也容易让人陷入盲目自信。

曲凌刚在多年律师从业经历中深知,合理管理当事人预期是律师的核心工作。律师的职责不是取悦当事人,而是客观揭示风险,即便他内心预判胜诉率70%,也会保守表述为60%,避免其产生不切实际的期待,但AI反过来在加剧当事人的不当预期。

面对被AI“鼓励”的客户,曲凌刚会告诉用户AI预期“虚高”的原因,客观分析打赢官司有多大把握,做好释明工作。

年轻律师丁莫漪对带着AI生成内容来咨询的当事人不会过多干预。但有一次,她忍不住“反击AI”,却意外收获了一位“铁杆客户”。这位客户被一位博主指控抄袭,AI给出的参考法条均与著作权相关,但丁莫漪指出该案是名誉权纠纷,重点并不在著作权。

初步沟通后,丁莫漪没能成功“拉回”对方,于是回复有些冲:“你那么不信任我,就去问AI好了。”让她惊讶的是,当事人反而因这句话转变态度,约她面谈。丁莫漪很直白地劝他不要打官司:“性价比不高。”

但当事人不仅依旧和她达成委托,另一个案子也想让她来代理。“他可能是觉得我没有鼓动他,试图从中挣代理费,所以比较信任我。”她猜测。

诉讼中信任的重塑,关键是让当事人清晰“看见”专业人士与AI的本质差异:有节制的共情、基于现实的风险判断……这些是机器难以企及的。

或许,在无助的诉讼者面前,到底选择AI还是专业的人,从来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他们在乎的永远是“哪个方式更有效”。“我们应该在普法宣传时就让这些求教AI的当事人知道,AI并非唯一的托底选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律师代为出庭,这是完善的法律支持体系,远比AI好用。”陈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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