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维护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华北能源监管局紧紧围绕“放得活”又“管得好”目标要求,对天津相关电力企业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监管分为启动、摸底、监管和总结四个阶段。在启动、摸底阶段,经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比对,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天津地区100余家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梳理汇总相关电网建设工程和发电涉网工程中标清单,组织有关输供电(含增量配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就许可制度执行和告知承诺履行情况开展自查,要求输供电(含增量配网)和发电企业分别围绕电网工程市场开放、告知承诺履行、未取得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发电业务、未及时办理变更等重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报告。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重点监管对象,认真开展天津地区集中现场检查,严肃问题处理,督促企业做好整改闭环,确保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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